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第一誡 當拜獨一真神
第二誡 不可拜偶像
第三誡 不可妄稱神的名
第四誡 當守安息日
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
第六誡 不可殺害人
第七誡 不可犯姦淫
第八誡 不可偷盜
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
第十誡 不可貪心
宣真傳道 、宣傳真道
宣真傳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