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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生活中有很多在腦海中突然出現的靈感,包括對道理的領悟,若沒有即時寫下,常是就此遺忘,不再出現。

在生活中的靈感,通常是在當下,正好遇到什麼事,或正思考某事,所產生的靈感,事情一過,那感受.想法就不再有,即使想起來,和當時的感覺也相差甚大,所以最好是隨時作筆記,將許多美好的感受想法給寫下來,或是用拍照,我喜歡照相,其中一個動機是用相片寫日記,當再看到那畫面時,就能回憶起當時的情景,感受也比較接近。

對道理的領悟,一時遺忘了還好,因為常在看聖經,在讀到或講到那領悟的經節時,通常都還會再想起來,如同主耶穌說:聖靈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,並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(約十四26),想起來在信仰上這也真的是神的恩典.是奇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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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宣真傳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