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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十幾年前,有一回我看到一位女同事的背影,走近時她回過頭來,我一看才知是一位已婚,至少大我十歲以上的女同事,然後我就告訴她,我看到妳就想到一個故事,不知妳想不想聽,她答說好啊!我就開始講說,這是我們教會的一位老傳道在過年聚會時講的,他說新年要做新人要有新樣,要像樣,然後他舉例說,他早期當傳道經常是用走路的,有一回和另一位傳道同走在一條路上,看見遠方有一位穿大紅色衣服的女子,走路搖曳生姿,他們其中一人說,我們來猜看看那女子是幾歲的人?結果一人猜是十八歲,一人猜是廿五歲,說完後,兩人快步向前超越那女子,在超越的時候,兩人同時看了一下那女子,然後繼續往前走,等走遠一些,兩人互相笑對方說,哈….,那明明是一位七十歲的阿婆,妳還猜是十八歲….;另一位也說,你不要笑我,你把七十歲的阿婆,猜成廿五歲,也沒好到那裏….。這老傳道勉勵大家,在新的一年要做新人,新人要有新樣,要像樣,不要像那阿婆,都七十歲了,還像個少女一樣穿大紅的衣服,看起來不太像樣,……





就這樣,我講完了,那女同事聽了也沒說什麼就離開了。隔天,她看到我就說:原來你講那故事是在駡我,我把你講的故事講給其他同事聽,她們聽了之後跟我說,那是你講這個故事在駡我,都被駡了還不知道,還講得那麼高興,……。我趕緊向她說,我沒有駡妳,我只是講一個故事給妳聽,何況我講這個故事是先徵求妳同意我才講的….。說實在的,我真的在心裏暗笑,她竟然還那麼高興地把這故事說給其他人聽,我真是太佩服她了!





這個故事我一直沒有再講過,其實有些時候會讓我再想講給人聽(不限定女生),只是覺得自己好像不再有當年的勇氣,而且當年那位女同事,至少我稍微了解她是個可以開個小玩笑的人,所以,沒把握的就不勉強去講,先寫在部落格上好了,或許會有人看了之後,有我當年的勇氣,講給需要的人聽,不過要講之前先再想一下,這是一個我很久沒講的故事”!如果你有把握的話就放心地講,如果沒有,還是學我暫時不要講!那看見這文章的各位大哥大姊請不要問我想講給誰聽?不要害我!



其實聖經上保羅告訴我們說,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是否合宜(加六4),我們所行的總要合乎“聖徒”的體統(身分)(弗五3),因此我們在所行的事上,就像言語,行為,穿著上都應察驗自己,是否合乎自己的年齡性別身分,更重要的是有否合乎聖徒體統,是否我所行的為要榮耀神?還是只想榮耀自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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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宣真傳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