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徒廿六18-20,22-23
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,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中歸向光明,從撒但權下歸向神;又因信我,得蒙赦罪,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.....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,先在大馬色,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,以及外邦,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,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。

然而我蒙神的幫助,直到今日還站立得住,對著尊貴、卑賤、老幼作見證;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,就是基督必須受害,並且因從死裏復活,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宣真傳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