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腓三12-14
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(或:所要我得的)......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奬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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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宣真傳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