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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門教會靈恩會結束,到火車站搭車回家,等車時看著月台的旅客,站、立、坐、走都有,行李多少不一,看來多是外出唸書就業的年輕人,在休假日結束前離家返回暫居之地。而我跟他們相反,我是要從暫居之地(駐牧的教會)回我常住的家,雖有這樣的不同,卻同樣是在家與暫居之地經常往返。

人離開家就會想要回家,心中總是惦念著自己的家,儘管暫居之處生活所需之物樣樣都有,但獨缺家人親情,這樣的需要是任何物質無法提供滿足的,惟有回家親人相聚才能得到滿足。

人離開了想念的家還能回家(來十一15),但是總有一天人要永遠離家,且是被自己家人送出而永久不得再回想念的家(傳十二5),不再能與親人相聚在親情上得著滿足,原來人生在世也不過如同車站等車的旅客,在暫居之處不過是個寄居者,偶爾返家暫解思親之情,但是時間到了仍要離家,不能永久停留在那滿足的時刻,人在地上的家也只是個暫居之處而不是永遠的家,不能永遠居住,不能得到永遠的滿足!而人永遠的家何在?哪裏可得永遠的滿足?

古聖徒所尋找、仰望、羨慕的是一個更美的家,是在天上的,就是神為他們所預備的天上聖城(來十一13-16),那才是永遠的家,而今日我們來到的正是永生神的城邑、屬天的聖城,是永存不廢不能震動的國,有神與名錄天上諸長子同在(來十二22-23,27-28),惟有在這裏才能得著永遠的滿足(徒二25-28,30-3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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